2010年6月14日 星期一

BOT, BOT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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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近來, BOT在臺灣日益風行, 引進民間資本, 管理能力, 提供大眾所需的公共建設. 聽起來十分美妙: 政府不用出資, 納稅人不用買單, 由民間公司負擔, 而使用者一樣可以享受.

  然而賠本的生意沒人作, 民間廠商有意願投資的必為賺錢有利可圖的建設. BOT的風潮之下, 不就成為賠錢政府作, 賺錢民間作? 政府在授權, 特許的過程中, 是不與民爭利的好好先生, 還是BOT只是政府用來圖利廠商的白手套?

  在BOT的風潮之外, 政府打著提升競爭力, 邁向國際化的名號, 大行租稅優惠及減色, 同時在另一方大開社會褔利支出, 種種作為是否為政策性買票尚且不論. 開流節源的政府收支結構, 當然難以支應公共建設耗費. 困窘的財政, 更給了BOT正當性的藉口.

  BOT的理念契合於政治上個人主義及經濟上自由主義的想法, 與其政府專營不如民間競爭. 個人主義認為"the best gorvernment is tha which governs least"-管最少事的政府就是最好的. 因為政府對於個人的干涉與限制都足以摧毀個人的自立與創造性, 而在經濟上應採行放任主義, 讓競爭促使資源的有效運用.

  可惜的是, 經濟學雖然認同競爭可讓資源有效運用, 但也承認壟斷以及聯合行為這種不全然的競爭, 無法達到理想中的有效性. 再者, 經濟學不過問生產活動的獲益是分配給股東或是勞動者, 但這是社會學者所關心的事情.

  所以在一個財閥壟斷或是勞動者處於弱勢的狀況下, BOT可能就不是那麼皆大歡喜的美夢. BOT的初衷或許是想要讓利給民間,給大眾. 但可惜的是, 身為使用者的大眾需有償使用BOT的建設. 代表大眾權力的政府, 卻把集自大眾的權力讓渡給特許廠商, 衍生的利益卻多是落在特許廠商股東的小眾之中.

  而特許廠商利益的來源, 自當就是那些使用者, 若是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, 似乎也無可厚非. 剩下無法向使用者收費的, 或是需補貼的, 才由政府自營. 政府在販買公有財產, 特許民間廠商, 發行公債種種財政行為, 都是利用我們這些納稅人的財產,信用, 身為公民的一份子, 你們都同意政府的作為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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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要讓自己永遠言行合一
  否則犯了錯之後, 只剩狡辯一途

2010年4月5日 星期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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細細的鹹味牽著鼻子前進
吸納 泌出
履帶不會給你任何質疑的空間
只有前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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傳統的可貴之處在於它是歷經淬煉的創造